在主管校长、科技处(学科办、研究生处)和学院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科技管理与科技服务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面和学校的方针政策以及规章制度和决定,对所分管工作负总责,确保年度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并向学校和学院负责。
2、负责组织修订、制订学院的科研管理文件、科技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学科、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建成几个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水平学科、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
4、负责策划、组织各类科研项目、成果和科技奖励的申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检查验收各类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和鉴定工作,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结题。
6、负责组织学院产学研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宣传、推广、转化学院科研成果。
7、加强校内外联络,积极与兄弟学院、各级地方政府、科研管理部门、企业沟通,建立稳定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8、负责组织开展科研活动、校内外专家讲学和学术交流活动,活跃科研氛围。
9、学生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组织、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组织并指导学生的课外科研、学术活动。
10、开展科技兴农活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搞好横向联合,找好切入点,实现互利双赢的运行机制。
11、负责学院研究生各项工作任务的规划、协调、安排与管理工作。
12、负责学院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的建设,坚决扼制和打击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
13、负责科研实验室的规划、建设、仪器设备维护与日常管理工作。
14、负责各级学会、协会以及教师参加学术团体审批工作。
15、负责所有科研工作网站更新维护、宣传报道以及统计上报、评估工作。
16、完成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上级领导和学院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